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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市南区法院深化执行创新 力促社会诚信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6-26 19:14:00
 

 

近年来,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部署,积极探索执行工作发展新思路,全面推行执行分段集约管理模式,不断完善执行短信服务平台运行,继续深化限制高消费各项措施落实,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法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构建执行分段集约管理模式,优化职权配置,确保公正执行

省高院周玉华院长在2011年第23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缓解执行难问题,就必须要深化执行改革,健全完善分权运行、统一管理的工作机制。”市南法院党组认真领会周院长的这一重要指导思想,从优化执行机构内部职权配置入手,仔细梳理执行工作流程,严格规范执行权力实施,以执行实施权、审查权和监督权的横向“三权分离”为基础,按照“责任公开、分段实施、集约管理”的原则,构建起“集约化、分层次、重时限”的纵向执行分段集约管理新模式。

市南法院将执行工作流程细化为执行启动、执行审查、简易案件处理、复杂案件处理、执行财产查找控制、执行财产变现、执行结案归档、执行动态监督等环节,在执行局内部分设执行一、二、三庭室,分别负责行使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监督权,同时在三个庭室下设七个执行实施组和一个综合协调组,分别负责行使执行权的各项具体权能,由各执行小组分段运行、协调配合、流水作业,全面高效地完成案件的执行工作。

执行工作分段集约管理模式的建立与完善,彻底改变了以往执行案件由一名执行法官包案负责到底的传统方式,使得执行案件每一个环节结点都得到有效监督控制,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新模式实施至今,市南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925件,执结2943件,案件实际执结率75.1%,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执行到位金额3.71亿元,案件平均执行周期96天,同比缩短28天,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2.1%。在执结的2943件案件中,有576件是通过快速执行组快速执结,占执结案件总数的19.6%,有965件是通过财产统查组统一排查到财产线索后移交至执行实施组执结,占执结案件总数的32.8%

二、完善执行短信服务平台运行,拓展内涵功能,确保公开执行

按照“利用信息化手段和网络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要求,市南法院积极争取市南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于20106月份投入专项资金研发了执行工作短信服务专用系统软件,并向山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了特设的短信服务号码106357777777,利用短信将每一个执行环节的有关信息都通过执行短信平台系统发送至当事人手机上,与当事人进行执行案件有关信息的互动,使当事人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执行进展,提供执行线索,提出执行建议并与执行法官进行执行会商,在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快速、直接、无缝隙的沟通桥梁。

平台系统使用至今,共将新收的2473件执行案件信息纳入短信系统,累计向当事人发送短信14678条,当事人回复8183条(含当事人提供执行线索485条)。凡是纳入短信平台系统的执行案件无一信访上访情况发生,执行信访、上访与以往相比减少近80%2011年,区法院在执行某国有企业拖欠退休职工劳动补助案件中,执行法官通过群发短信及时与171名申请人沟通,并通过他们向其他400余名未申请执行的职工转达案件进展,赢得申请人的信任与配合,最终促使企业将600余名退休职工的劳动补助金一次性解决到位,妥善化解了案件中潜存的重大信访隐患。另外,通过当事人所提供的短信线索,执行法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到达财产现场并成功扣押被执行人青岛某公司车辆的典型案例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2011年,青岛市中级法院根据该院短信平台的成功经验建立起全市法院统一的执行短信沟通平台,山东省委政法委领导也对执行短信平台的运行给与高度评价。

201110月,市南法院专门开通了与执行短信服务平台对接的互联网站,实现了案件当事人通过密码登陆查询案件信息的功能,进一步在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了规范化、无缝隙的沟通交流机制。当前,市南法院正在筹建与金融机构、房产管理、车辆登记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业务联动对接机制,力争在短信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执行一点通”系统,持续深入的完善执行公开措施,全面推进阳光执行工作的开展。

三、强化限制高消费措施实施力度,健全配套机制,确保高效执行

市南法院按照周玉华院长“不断加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发展执行工作社会化格局,继续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社会征信体系的对接,强化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是化解执行难问题的关键所在”这一指示精神,结合自身执行案件实际和所辖区域特点,积极探索执行创新新思路,充分借助执行联动部门之间的优势互补,从限制被执行人“乘坐飞机”等常见高消费方式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反规避执行配套措施,将限制高消费这一强有力的执行威慑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执行工作的高效、快速、有力。

一是建立限制高消费媒体公开发布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分批次、不间断的曝光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压缩不履行义务被执行人的生活空间。二是完善联动机场限高工作模式。通过确定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进一步细化、理顺与机场联动限高的具体规程,提升机场限飞的效率与效果。三是建立了“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和“错时执行”常态化制度。该院设立专门的“执行指挥中心”,派专人24小时值班,一旦发现执行线索,立即快速反应,第一时间赶到执行现场采取措施;另外,还巧用时间差,通过实施“凌晨突击执行”、“节假日执行”等错时集中行动,提高执行命中率和威慑力。2011817晚上,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的举报,在酒桌上把明知被限高却在青岛某高档会所肆意消费的被执行人万某拘传至法院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针对万某在被拘留期间委托他人从银行卡内转出8万元大额现金直接对抗“限高令”的行为,市南法院正在研究适用“拒执罪”坚决予以打击。是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与曝光力度。主动组织新闻媒体,对违反限制高消费规定的典型案例进行大规模的集中曝光活动,其中,20101010,市南法院联动青岛机场成功“限飞”被执行人侯某,成为最高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全国首次拦截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迫使其清偿债务快速执结案件的成功案例,该案例受到中央电视台、新华社等全国各大媒体及人民法院报的连续报道,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另外,被执行人倪某在登机被拒后逃逸,却又在20天后迫于限高压力主动偿还全部欠款的典型案例,被《人民法院报》作为反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予以报道。

限制高消费制度的实施,有效的威慑了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彰显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有力的推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自2010年以来,市南法院先后向143名被执行人公开发出“限高令”,公开接受执行线索举报87次,查实32起,根据线索查封、扣划款物170余万元12名被执行人迫于限高令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17名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11名被执行人乘坐飞机被拒,所涉及的13件案件都在之后的短期内执结,共有81名被执行人偿还欠款560余万元,产生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11123,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该院限制高消费实施工作进行专题重点报道。

目前,市南法院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与公安、金融、工商、国土、建设等部门构建“点对点”联动限高的执行查控机制,将重要部门的征信系统与法院执行管理系统无缝对接,其中与公安车管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的构想已逐步得到落实;还在努力构建“协助执行奖励机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稳定的协助执行奖励资金来源渠道,对协助执行效果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申请给予适当奖励。另外,还在加大与被执行人业务往来频繁地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联合限高力度,努力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的联动限高工作大格局,加大对反规避执行行为的执行威慑,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阳光、公正、高效”始终是市南法院执行创新工作的价值追求。近年来,市南法院不断深化执行机制创新,通过执行分段集约模式再造全新的执行工作流程,通过执行短信平台拓展阳光执行的广阔内涵,通过限制高消费制度彰显法律的权威,有力促进了辖区社会诚信体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