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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积极开展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专项清理活动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6-26 19:40:00
 

 

中办发[2012]6号文件下发后,湖南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同志于2012216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湖南高院康为民院长等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提高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迅速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清理工作任务。上一阶段,全省法院提高认识,着重从四个方面着手,迅速展开专项积案摸排工作。

一、统一认识,争取支持。获知中央文件后,湖南高院分别到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进行汇报,争取支持。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内司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项积案清理工作,认为专项积案清理是维护法律权威、维护党政机关形象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均表示尽全力支持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下发摸排紧急通知。收到最高法院关于摸清专项积案底数的两个通知后,湖南高院立即向全省各中院下发排查积案的紧急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摸排范围和工作要求,严格摸排责任,并强调摸底排查要做到四个对照,即:与执行立案登记簿和卷宗对照,与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照,与当事人来信来访对照,与责任单位自查情况对照。确保尽快摸清、摸准积案底数,为全面完成清理任务打下良好基础。

三、召开全省积案摸排专门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委和高院于37日联合召开了专项积案摸排清理工作会议。全省14个市(州)党委政法委分管涉法涉诉的副书记和中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及执行局长参加了会议。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献华同志和高院党组成员刘庆富同志在会上分别作了讲话。刘献华同志要求全省党政机关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凝聚合力,打好整体战、合成战。强调:一要讲政治,二要抓基础,三要强责任。刘庆富同志要求全省法院,深刻领会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把握基本要求,扎实做好摸底排查,进一步完善依法执行的长效机制。高院执行局长王亚辉同志就积案统计、填报作了说明,要求严格按最高院的要求,把握政策标准,摸清积案底数,按时上报。会上分组进行了讨论,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四、边摸排边执行。湖南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一定要严格依法办案,严格执行中央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要强化能动司法,切实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尽量提高执行和解率。要把握宣传尺度,做好“内紧外松”,重大事项特别是重大典型案件公开报道应按相关规定审批,力求最佳社会效果,避免引发负面影响。要求全省法院在准备阶段对摸排出来的积案,不要等待。对有履行能力、阻力不大的积案,要及时执行到位。对一时不能执行的,要分清情况,报请政法委协调,确定责任单位,明确资金来源,编制执行计划。

为更好地开展此项活动,湖南法院计划在下一步工作中,抓住重点,强化措施,科学谋划积案清理整体工作。

一、制定贯彻实施意见。目前,湖南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已经代起草全省贯彻落实中央两办文件精神的实施意见,正在会商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尽快出台。将在贯彻实施意见中进一步细化中央文件规定清理措施的具体操作办法,进一步明确党政机关的清理工作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不执行生效裁判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建立清理工作进度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人民法院裁判的责任感和主动性,抓住专项清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同时,争取将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履行生效裁判情况纳入人大评议和专项询问工作范围,上级政府财政部门对国家扶贫县、省扶贫县以及乡镇人民政府等县本级财政难以偿还债务给予适当的支持。

二、制定工作方案。湖南省拟成立高规格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求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分别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法院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积案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召开全省积案清理工作专题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科学划分工作阶段,合理分解目标任务,将根据清理工作实际进展,以党委、政府两办名义下发清理工作进度通报,召开清理工作调度会和清理工作联席会议,稳步推进专项积案清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化解专项执行积案。

三、完善专项执行的长效机制和依法执行的保障机制。湖南省计划以这次专项积案清理为契机,加强调研,深入思考,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长效机制和完善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保障机制。加强执行能力建设,切实弥补当前执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配强执行机构班子,充实执行队伍;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信息平台建设,增强发现、查控财产和快速反应、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省法院、中级法院对辖区执行工作的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完善执行救助机制,逐步扩大执行救助基金的规模;强化执行保障力度,争取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将执行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经常预算项目,切实保障执行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