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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成效显著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6-26 19:42:00
 

 

为确保农民工、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春节前后得以切实保障,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川高院于201112月至20123月,在全省法院集中开展了“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共执结“三类案件”,即拖欠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案件,涉及职工、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案件6252件,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执行兑现5.88亿元,1276人获得执行救助653.26万元,155名“老赖”被司法拘留,321人被限制高消费和限制出境,社会各界反响良好,有关方面充分肯定。整个专项活动具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服务大局早谋划,于全国率先开展活动

每到岁末年关,保障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都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四川高院审时度势、及早谋划,于去年121日在全国率先开展“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作为全省法院“司法大拜年”的主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主动服务工作大局。专项活动与后来召开的国务院会议、全国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会议精神相符,有关高院纷纷学习借鉴,参加省、市“两会”的代表委员,给予高度评价。

二、明确重点抓落实,全面清理“三类案件”

四川高院在《关于开展“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的通知》(川高法[2011]833)中,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清理重点(即前述“三类案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并通过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中院执行局长会议,派出工作督导组,实行工作进展排位通报,强化工作调度;促使各级法院集中时间、精力,整合人力、物力,突出抓好涉农民工、职工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形成了分管院长主抓,执行局长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德阳中院还规定,在期限内不能执结或案件久拖不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取消个人和部门当年评选先进资格。绵阳中院院长对专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泸州中院院长到县区法院开展督促指导。

三、围绕兑现抓执行,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

四川全省法院本着既要依法维权,更要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依法执行案件与化解社会矛盾结合起来,着力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强化执行兑现。一是因案施策,做到案件执行和促进生产两不误、两促进。对于被执行人、特别是吸纳较多农民工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确因客观原因陷入经营困难暂时无法偿债,且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案件,暂不采取强制措施。如在以成都众悦木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系列集团案件中,成都中院考虑到被执行人之前一直在按和解协议履行,现因受经济形势影响,经营较为困难,如立即处置企业生产经营设备,可能会造成数百名职工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故反复劝说申请人,并向被执行人施加压力,要求其筹措资金积极偿债,最终促使各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二是强化主动出击,尽可能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各级法院传唤881名被执行人,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财产2亿多元,通过夜间突击、假日执行等方式,查找到被执行人1800多人。三是强化强制威慑,充分利用法律手段,穷尽执行措施。将“关注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与“反规避执行”活动有机结合,通过拘留、限高、曝光等方式,着力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公开曝光“老赖”600多人,司法拘留155人,限制高消费193人,限制出境128人,绵阳一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四是强化舆论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各级法院共召开集中兑现大会183次,为5514名申请人兑现工资、“三养”费等执行案款1.89亿元,参加兑现大会的700多名“老赖”迫于威慑、履行义务。南充中院对51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后,27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四、发挥机制强联动,调动成员单位参与执行

各级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主动争取各方支持配合,借力执行。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活动中,绵阳、南充、泸州等地通过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赢得大力支持。如泸县法院在处理涉及200多名债权人的李长全欠款系列案件中,县委政法委积极协调,三次主持召开由公安、国土、建设、教育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执行方案,协调解决执行中的疑难问题,优先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的民生案件2500多万元。二是强化执行和解,化解社会矛盾。专项活动正值春节、“两会”期间,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法院在执行中始终坚持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宣传法规政策,灵活执行方法,把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促成执行和解、自动履行1564件。如蓬溪县法院受理的王秀春申请执行红江社区居委会、李勇志人身权损害纠纷案,涉案标的120余万元。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四处上访,遂宁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杨天宗亲自接访并批示,将该案作为重点接访案件专项解决,指示由市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从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中解决3万元,蓬溪县人民政府拨付3万元,市、县两级法院从执行救助金中解决剩余款项。次日本案标的款即筹措到位,及时发放至申请人手中。

五、执行为民施救助,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执行工作,既要依法维权,更要为民利民。专项活动中,各级法院将民生民意放在首位,以人为本、能动执行。一是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实行“三个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案款。二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作用,畅通举报途径。活动期间共接听电话1200多次,情况属实800多次,出警1675次,执结涉民生案件600多件,执行标的额900万余元。三是积极争取执行救助,实施人文关怀,为1276名申请执行人实施执行救助653.26万元。德阳中院针对困难申请人为83岁的老人,体弱、行动不便的实际,派出执行人员送司法救助金到什邡市双盛镇青堰村农家,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被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