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掌握北京市各级法院在民事、行政审判以及执行工作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基本动态,发现和查找不足,做好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制度建设,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部署在市法院系统开展司法拘留措施大检查工作。该项工作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振清在检查工作启动时强调,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人民法院采取的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为人大代表和普通群众所关注;此次检查工作中,要提高认识,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促进首都社会和谐稳定;要将案件检查与风险防范相结合,检查是 “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要将检查成果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在检查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机制,推进制度建设,规范司法行为。王振清指出,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中应当始终把握“办案、化解、防范”的六字方针,要着力打造精品案件,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要着力化解官民矛盾、官民积怨,将法内救济与法外安抚相结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发挥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能动作用,做好防范工作,促进公正司法。
本次司法拘留措施大检查工作的检查范围是北京市各级法院已经审结、执结的2008、2009年度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的民事、行政以及执行案件,检查将采取调取案件卷宗,集中检查的方式。具体检查工作预计今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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