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孙万胜副主任到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征求司法改革工作意见并慰问我院在西藏高院民一庭挂职锻炼的方金刚同志。座谈会上,西藏高院有关领导和同志们介绍了落实中央司法改革任务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孙万胜副主任对西藏法院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维稳工作任务很重的情况下,不畏艰难、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的精神予以高度赞扬,对通过落实改革措施维护稳定和促进发展取得的经验成果予以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做好法院的司法改革工作。第二,要正确认识国情,正确认识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定位,从西藏自治区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司法改革。第三,要搭建信息交流平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网络应用,可以通过网络对培训,案件审理、审判理论、审判经验等进行交流共享。第四,要认真总结西藏法院在落实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包括车载流动法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诉调对接建设、加强法官培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通过到西藏调研和座谈,深感西藏法院在落实司法改革任务中所采取的措施,成效明显,值得学习借鉴。
西藏法院始终坚持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努力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按照“突出反分裂斗争抓稳定,发挥民事审判优势抓亮点,创新机制多元培训抓队伍,强化协调完善标准抓保障,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抓落实,把握机遇注重实效抓基础”的工作思路,通过落实司法改革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五年来,西藏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97029件,审执结95327件,综合结案率为98.25%。
一、落实司法为民,创新“车载流动法庭”服务模式
2009年1月,西藏高院针对“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偏远乡村老百姓诉讼难”等实际情况,启动了“车载流动法庭”。目前,西藏73个基层法院统一配置了载有开庭审判所需设备的专用司法车辆,切实解决了群众诉讼难的问题,实现了乡村民事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赢得了群众的赞扬和认可。五年来,西藏法院“车载流动法庭”总行程达到800多万公里、派员3000人、巡回办案10512次、审结各类案件11261件,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
二、找准结合点,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针对改革发展中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凸显的新特点,西藏法院通过完善调解机制、加强宣传、建立协调机制等工作,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要求,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推动强化诉讼与非诉相衔接,设立调解服务中心。2011年,西藏法院共调处非诉矛盾纠纷7119件,指导调处民间纠纷5400余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74.7%,高出全国法院平均9个百分点。二是通过调研宣传,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西藏法院组织法官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找准司法审判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通过“法律七进”、“法官讲坛”、“以案说法”、出版藏文版《常用法律知识读本》等方式,加强法律宣传。五年来,西藏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160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10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50万人次。三是完善重要情况通报和重大案件协调制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预警性动态和信息,及时报告、主动协调,做好引导、劝解、息诉工作。
三、强化自身建设,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有力保障
为了使法官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我区司法审判工作,西藏高院深入开展“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百名法官下基层”、“司法作风大检查”、 “创先争优”等活动,创新了培养录用、培训考试、交流锻炼等新模式。一是解决了法官断层问题。西藏高院积极争取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对西藏司法考试采取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划线的特殊优惠政策。目前,全自治区法官增至1216名。二是开展法官全员大培训。2007年至今,西藏高院共举办预备法官培训班、刑事审判业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84期,培训干警3400余人次,基本实现每三年对全自治区区法院干警全部轮训一遍的工作目标。三是加强法官跨行业挂职交流。三年来,自治区高法共选派30名干警跨行业挂职交流,到地区各县区挂职副书记、副县长、副乡长等,提高了综合能力和素质。四是选派法官到对口援藏法院学习。西藏法院系统共选派357名干警到对口援藏法院跟案学习,培养了一批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和“专家型”、“复合型”法官。
四、夯实基层基础,极大地改善了基层法院司法条件
西藏高院充分认识到法院基层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落实政法干警招录制度改革和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大力实施“强基工程”。 五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发展改革委、财政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西藏自治区高院坚持面向基层一线、倾斜艰苦偏远,将基本建设项目、中央政法装备、办案补助经费的93%以上投向基层,总计落实资金达7.2亿元,完成了“天平基层基础工程”的13项目标任务,使基层法院党的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审判组织和内设机构得到充实完善,执法办案和工作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
(拟稿人:邓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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