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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重点课题管理 推动工作科学发展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09-07 16:57:00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何

  

  近年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慎重选题、广泛发动、科学实施、严格验收,积极实施重点调研课题招标管理制度,在一些事关法院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上,涌现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

  去年年初,经深入调研论证,浙江高院出台《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对司法公开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要求。目前,浙江法院已经建立起了开放、透明、便民、信息化的阳光司法新机制,得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及浙江省委的充分肯定。

  今年年初,为从整体上提升司法建议工作水平,履行好司法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与社会责任,浙江高院将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列入全省法院重点调研课题,由齐奇院长亲自主持,经深入调研论证,出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浙江法院司法建议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浙江法院积极组织申报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课题。2009年以来,浙江法院连续4年成功申报了11项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重大课题)。其中,2009年浙江高院成功申报1项,2010年又成功申报2项,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各成功申报1项。2011年浙江高院、杭州中院、宁波中院各成功申报1项(均为独立承担)。今年,浙江又有3家法院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