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民四庭调解工作再传捷报,昨日收到申请再审人大地保险股公司邮寄提交的撤诉申请书,一起标的额近2000万元人民币的海上保险合同纠纷案调解成功。
被申请人港机公司向再审申请人大地保险公司投保水路货运综合险,货物在运输途中落海受损。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这一事实问题存在较大争议,都提交了专家意见、鉴定结论支持各自的观点。一审二审都支持了被保险人的主张,判令保险公司赔付,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但大地保险仍然不服,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合议庭认为本案纠纷案情复杂,双方争议较大,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调解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在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就法律与事实进行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提出和解方案。与双方当事人多次电话沟通协调确定调解思路之后,2012年1月10日,审判长王淑梅带领承办人黄西武、书记员李娜,前往纠纷发生地上海组织调解。一到上海,合议庭即刻召集上海高院、上海海事法院有关负责人、承办法官一起讨论案件,沟通调解方案,要求三级法院协调一致,力争促成和解。由于被申请人的控制股东已经发生变更,调解方案还涉及到案外企业,从早晨到傍晚,经过八九个小时的唇枪舌剑,终于就和解协议的每一个细节形成一致意见。此后,在承办人的多次督促下,和解协议得以顺利履行。春节长假之后的第一周,申请再审人就提交了撤回再审申请书,涉案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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