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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民四庭召开廉政建设教育会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2-12-27 00:06:00
   春节刚过,为增强全庭同志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践行“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价值观,23日上午,民四庭庭长刘贵祥主持召开全庭廉政建设教育会议,分析当前我庭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特点,强调加强廉政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对我庭廉政建设进行部署。刘贵祥庭长要求,全庭同志要结合自身实际,增强廉政意识,认清自己在廉政建设中应担负的责任,毫不放松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刘贵祥庭长还对去年全庭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第一季度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刘贵祥庭长在总结去年的工作时指出,去年民四庭的工作取得了突出的成绩,全庭同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立足本职工作,不惜牺牲个人时间,克服各种困难,支持全庭工作。主要院领导和分管院领导对我庭去年的工作都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年终总结过程中,民四庭各项绩效考评指标均居于全院前列,年终被评为“办案先进集体”并受到集体嘉奖。新年伊始,我代表庭领导对大家一年来的辛苦付出致以崇高的敬意,对大家不遗余力对庭领导工作的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一年来紧张的工作牺牲了同志们大部分的公休时间表示深深的歉意。对于今年的工作,一是要有坚定明确的目标,2012年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做到劳逸结合,使全庭同志在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和谐愉快的气氛中开展工作。
   刘贵祥庭长在谈到廉政建设时指出,去年民四庭在廉政问题上表现总体是好的,民四庭没有廉政监察员,但在廉政问题上并没有出现问题,这都得益于民四庭历来对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得益于民四庭同志们长期以来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政意识。尽管如此,去年还是暴露了一些问题,比如:廉政制度建设上还存在欠缺和薄弱环节;苗头性问题个别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有个别同志没有严格保守合议庭审判秘密。另外,我们也面临一些棘手的问题,民四庭审理的案件中,不乏有人过问的案件,如何在各种人情关系压力之下将案件做到公正高效地处理?这要求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坚持原则,坚守法律的底线,又要求我们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贵祥庭长要求,第一、要增强保守审判秘密意识,合议庭评议意见、审判长联席会意见、庭领导与合议庭沟通意见,要严格保密,谁泄露谁承担责任。尤其是由此对案件正常审理造成干扰或影响审理效果的,要严肃处理。第二、有人过问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要尽可能做到公开透明,把问题全部摆到桌面上。第三、完善规章制度,要在第一季度把关于案件审理关键环节上的纪律要求制订出来。第四、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方式,进行不同形式的提醒和教育。第五、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应通过审判长联席会讨论,要充分发挥审判长联席会功能,提高工作水平。第六、审判长要发挥“一岗双责”作用,既抓办案质效,又抓办案纪律。
   副庭长王彦君、周帆分别对分管的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重点与大家交流了廉政建设的体会与经验。审判长王淑梅、陈纪忠、任雪峰分别做了发言,以自己所经历的事例说明严格各项办案纪律的重要性。庭领导和审判长就廉政问题所做的讲话和发言都紧密结合民四庭实际,没有空话套话,不回避问题,并且做到了推心置腹、以诚相待。大家一致认为,合议庭在办案过程中,每个人是站在一方当事人的角度,为一方当事人找有利的理由,还是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其他人都能够体会到,在这个问题上不应挑战别人的智商。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下,案件有人过问在所难免,关键是我们必须坚守法律底线、职业道德底线、规章制度底线,要提高我们的防范意识,提高我们抵御各种不当干预的司法能力和技巧,遇到有人过问的案件,合议庭同志之间应进行必要的沟通,将问题摆到桌面,齐心协力排除不当干扰,努力追求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