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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法务主管部门组织两岸司法互助交流团来访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3-12-13 19:30:00

 

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有关双方业务主管部门人员进行定期工作会晤的规定,应最高人民法院协议联络人邀请,由台湾地区法务主管部门(“法务部”)组织,台司法主管机构(“司法院”)和大陆事务主管部门(“陆委会”)及海基会等派员参加的两岸司法互助交流团一行9人,于2013111419日到江西、上海交流参访。

期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在江西省九江市主持了与交流团的两岸法院司法互助业务会商,相互通报了近一年来各自执行协议情况,重点就协议有关文书送达、调查取证、罪赃移交、罪犯移管等司法互助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入磋商并就一些实践操作问题达成初步共识,同时专题交流了两岸法院送达方式。交流团先后参访了九江市庐山人民法院、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上海市公安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和上海市高级人法院代院长崔亚东分别会见了交流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兼港澳台司法事务办公室主任中林陪同在赣参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