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法院调查研究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调研职能作用,以司法调研的提升推动审判质量、队伍素质、司法公信力的全面提高,近日,新疆高院在总结以往考核通报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对各分、中院调研、司法统计工作实行量化计分考评的意见》,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全区各分、中院的调研、案例、司法统计工作。
调研工作量化考核主要是将调研、案例、司法统计三项工作分为四个方面的量化考评项目,即重点调研课题工作、日常调研工作、案例工作和司法统计工作,并明确规定了每一方面考评的具体内容和分值标准。每项任务按时上报完成可得基础分,调研成果经高级法院研究室选报最高院或者获奖、刊用等予以加分,年底按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分和加分总和进行排名,并对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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