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等相关部署,积极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向前发展,福建高院在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基础上,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突破口,发布了2014年全省重点调研课题。
一是选题的现实性进一步加强。全省重点调研课题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分别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以及“服务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两个角度出发,着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审判权力制约、人权司法保障、审判执行实务、法院队伍建设、法官廉政教育等方面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展开,充分发挥选题服务领导决策、服务审判实践、服务法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作用。二是调研的程序性进一步规范。全省重点调研课题不仅确立了调研课题的指导领导、具体负责部门以及调研内容要求,而且将调研课题流程明确化,分阶段开展开题报告、中期筛选和结项报告等调研课题完成进度检查工作,确保调研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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