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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调研促答复 福建高院创新办理建议提案方式
  •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 发布时间:2014-03-21 16:08:00
 

 

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是依法履职、积极参政议政的重要方式,反映了人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期盼与要求。福建高院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法院调研工作的重点和改进工作的途径,将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作为办理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为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福建高院创新办理方式,以调研促答复,取得好成效。一、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结合法院实际,转化为调研课题;二、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的调研工作组,制定调研方案,拟定调研提纲,下发调研通知;三、调研工作组通过听、看、查、比以及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开展实地调研;四、调研工作组在完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答复函稿,上门走访提交意见建议的代表委员,请其面对面针对性对答复函稿提出意见建议,修改后再提交党组会研究;五、加强成果运用,将部分调研成果中涉及法院工作,审判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的,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转化为实际可行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