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宁夏高院近日制定了《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从四个方面对调查研究工作进行了规范。
一是深化调研工作认识,正确把握调研工作思路。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调研工作的正确方向,突出调研工作重点,增强调研工作实效。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调研工作方法。要求辖区法院坚持走群众路线,不断创新调研方法,注重调研针对性,加强调研成果转化。
三是健全调研工作机构,加强调研队伍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各级法院调研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发挥广大法官在调研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是加强调研工作领导,完善调研保障机制。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上下级指导,为调研工作开展提供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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