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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确保公正廉洁为民执法

——刑四庭开展学习《廉政准则》专题讨论

  • 来源:刑四庭
  • 发布时间:2010-05-05 17:17:00

   根据最高法院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2010年4月28日上午,刑四庭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就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大力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专题讨论。

   (一)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具有重要意义

   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规范文件,对新形势下推进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具体到人民法院,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最关注的就是法官能否公正廉洁司法。不久前,中央将公正廉洁执法与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并列作为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就体现了公正廉洁执法的重要性。《廉政准则》与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密切相关,法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是中央针对全党范围内的党员领导干部制定的普遍性的行为规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是人民法院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特点,针对法院工作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所做的专项规定,二者的制定目的和精神实质是一致的,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就是遵守《廉政准则》的重要体现。

   (二)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大家在讨论中认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应与当前法院系统正在进行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精神实质,并在司法实践中贯彻落实。人民法院的人民性要求法官应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感情认同,将人民群众满意与否作为工作成败的评判标准,而当前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就是司法不公、司法不廉。人民法院应当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严厉查处枉法裁判等行为。

   大家在讨论中强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重点在执行。目前,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为防止司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也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如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等。相关制度的出台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前提保障,但有好的文件、规章,更要有严格的执行和具体的落实。具体到人民法院工作,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制度建设:首先,应当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司法领域需要自由裁量权,但也应防止个别人利用这种自由裁量权搞权力寻租,为此应当结合实际推行量刑规范化建设,使量刑活动透明公正、有章可循、便于监督;其次,应当完善司法监督制度,完善人民法院接受外部合理监督的方法途径,包括人大政协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