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民主监督与司法公开座谈会,景汉朝副院长参加会议并作了讲话。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应邀出席并发言。司改办主任卫彦明,副主任孙万胜、蒋惠岭,办公厅监督办主任刘京香等同志参加。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在座谈会上畅谈民主监督和阳光司法,提出许多中肯而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公正的制度性保障,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是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随着社会民主法治意识的提高,人民群众对民主监督和司法公开期待更高。代表委员们建议:一是人民法院要加大落实公开的力度,对需要公开的群体需求进行分析,完善一系列配套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一套社会力量参与的评估机制;二是明确公开的范围,把握好公开的度,要有重点的公开,对社会公众关注的案件及时公开;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新媒体,建议增加官网视频内容,畅通和开拓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渠道;四是重视民意,要科学理性地分析舆论意见,积极主动占领舆论阵地,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五是要排除外界干扰,加大公正司法的力度;六是要加大对基层基础工作的投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调研,分析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的深层原因,建议按人口比例、案件数量等科学配备法官;七是提升法官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官的培训力度,提高基层法官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八是采取多种形式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监督员的作用;九是研究找准法院的职能定位,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景副院长在听取代表、委员、监督员的发言后,感谢大家长期以来给予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景副院长指出,民主监督和司法公开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今年“两会”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透明公开、阳光司法的呼声很高,最高人民法院有决心、有信心尽更大的努力做好这项工作。
景副院长指出,近些年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努力和实践,但有些基本情况公开得还不够,社会各界了解很少。首先,要在公开法院的基本情况方面下功夫。例如公开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让社会充分了解人民法院的职能和作用;公开各地法院的人员增长和案件增长比例,以及各地法院的受案情况、结案情况,服判息诉率、上诉率、申诉率等,让群众全面了解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公开基层法官的工作量和工作压力,让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其次,要抓好司法公开工作的落实。制定制度如果不落实,比没有制度的弊端更大。王胜俊院长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强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是人民法院工作与“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结合点,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深入贯彻司法公开制度,按照《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各种具体措施,加大落实公开的力度,实现主动公开、全面公开、深度公开。第三,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与司法公开的重要意义。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只有向社会公开,才能让社会公众了解;社会各界只有了解法院的工作,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权;只有了解法院的工作,才能理解和支持法院的工作,才能树立司法权威。司法权威关系到一个国家、政权的权威,所以说民主监督、司法公开是与国家政权的命运相关联的。
景副院长最后强调,全国各级人民法院都要高度重视接受权力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工作,要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与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与加强队伍建设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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