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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法院发放“权利须知”增强执行透明度
  • 来源:安徽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1-07 23:00:00
  新年伊始,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在执行立案时向申请人送达“申请人权利须知”,切实增强执行行为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申请人的权利包括了申请人申请回避权、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执行案件相关事宜权,申请公开执行信息权等八个方面。申请人通过“申请人权利须知”,可以进一步了解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流程,知道自己享有的知情权、监督权具体权利。
  在“申请人权利须知”里,告诉申请人执行法院办理执行案件是有执行期限要求的,逾期未执结,执行法官应当向申请人告知执行情况及未执结原因。针对执行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方面程序不规范这一情况,该院告知申请人,如果不同意法院拟作出的中止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的,有要求法院举行听证的权利。(作者:万德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