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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力推裁判文书公开上网
  • 来源:吉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1-12 01:22:00
  1月10日, 吉林高院机关启动“裁判文书集中上网活动周”。按照吉林高院下发的《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办法中规定的应当上网发布的裁判文书,吉林高院在活动周内将全部上网公开。
  按照吉林高院《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布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除法律及相应规定确定不能公开的裁判文书外,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判决书;二审、再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终审判决书;二审、再审刑事案件的终审裁定书和驳回再审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均要上网公布。民事案件的裁判文书,应当在宣判或送达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征求意见函,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要求不上网的,可以不上网公布,只有双方当事人均明确表示可以公布的方可上网公布。对于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应当公布案号,并应当统一注明“依照《全省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布实施办法(试行)》第×条之规定不予公布裁判文书的具体内容”。(作者:郭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