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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中院重拳打击拒执抗执行为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1-13 02:06:00

  1月10日,为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抗执行为,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成都法院网曝光公布309名被执行人。同时,为方便广大市民举报,成都中院还公布了全市21个法院的举报电话。
  成都中院这次公布的限制高消费案件,执行标的额为4.37亿余元,主要针对有拒不申报财产或申报不实、拒不配合法院查找财产等消极履行行为、规避执行行为或者抗拒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在全面履行债务前,这些人不得进行以下9项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只有其履行完毕,法院才解除限制高消费令。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称,不管被执行人自己高消费,还是以他人名义高消费,或他人用其财产高消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以其财产支付费用,导致其财产减少的高消费行为都应在禁止之列。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是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仅单位本身不得高消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也不得以单位的财产从事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若违反规定进行高消费经查证属实的,法院将对其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据了解,成都法院开展的这次活动,是全市法院在春节前开展的“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打击拒执抗执行为”专项活动的一部分。专项活动中,清理出299件执行案件共计309名被执行人。(记者:王 鑫 通讯员:徐尔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