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着力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截至2011年1月7日,该院共缓、减、免诉讼费76.7万余元,同比上升40.5%,占所收诉讼费的10.96%。
重庆二中院地处三峡库区腹地,辖区经济落后,当事人因无钱交纳诉讼费打不起官司的现象较为普遍。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该院将服务和保障民生作为司法救助的重要工作,结合实际常抓不懈。
同时,该院针对部分信访当事人、刑事被害人和申请执行人经济极度困难的情况,坚持“应救尽救”原则,通过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设立专门的司法救助基金,及时对生活极度困难的弱势群体给予救助。
目前,该院初步建成了包括信访救助、执行救助、刑事被害人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在内的司法救助体系,有效解决了经济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作者:张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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