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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出台意见
为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司法保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8-06-06 09:06:13
  为服务保障浙江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我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从立案、审判、执行、司法服务等环节,全面提升涉外民商事、刑事、行政、海事海商、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审查以及涉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
  《意见》强调,要主动对标“在参与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上走在前列”新使命,大力提升“一带一路”建设司法保障的国际公信力,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一带一路”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高效审理涉“一带一路”建设民商事案件,依法积极保障“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集聚涉外司法服务功能,推进涉外司法领域的“最多跑一次”改革。要对标“在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上走在前列”新使命,公正高效审理涉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国际贸易类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以及涉开放型经济的行政案件,依法保障新时代对外开放纵深发展。
  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日前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我省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上批示:省高院主动作为,支持全面开放做法值得肯定。(记者  余建华)
责任编辑:韩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