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湖南法院2016年、2017年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
两年多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并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案件7221件。其中,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610件,判处2551人;审结各类一、二审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630件,制裁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940件,审结各类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件。
据了解,湖南法院积极加强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审判体系建设,组成三级法院跨区划管辖专门化审判体系。目前,湖南高院和长沙、岳阳、郴州、永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均已建成,湘江、洞庭湖、东江湖三个环境资源专门法庭均已成立,重点管辖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其他地区法院设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管辖属地一般环境资源案件。(刘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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