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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将开展“审判监督年”和“司法公开年”两项活动
  • 来源:吉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1-21 23:15:00
  1月20日,吉林高院在长春召开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全面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吉林省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回顾总结2010年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的主要成效,部署安排“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吉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文显要求,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人民法院既肩负着为实现“十二五”规划良好开局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重大使命,也面临着全面推进司法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全省法院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取得新成效。二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司法理念,努力在破解制约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取得新成效,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有效破解司法难题。三是进一步强化民生司法理念,努力在服务、保障和发展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四是进一步强化科学司法理念,努力在促进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张文显强调,围绕2011年全省法院的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吉林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审判监督年”和“司法公开年”两项活动。全面加强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审判监督。全面加强法院内部的审判监督,创新完善接受外部监督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错案问责和追究机制,切实增强司法公开意识,深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着力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对此,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强化领导责任制,确保两项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作者:郭春雨 于淞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