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陕西省咸阳中院召开专题研讨会,对咸阳市课题调研组提出的《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可行性研究》进行了讨论。咸阳中院课题研讨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为了抓住国家货币政策的机遇,创新农村金融产品,扩大抵押担保范围,破解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三农”的抵押担保瓶颈,咸阳市政府就开办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提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咸阳中院领导对该项工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迅速成立了由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等庭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咸阳中院课题研讨小组,并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经过认真细致的研讨,咸阳中院课题研讨小组认为,该项举措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具有可行性和合法性,并从法律角度就操作层面的几个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及时送至咸阳市政府相关机构。
这次研讨活动是咸阳中院在办案任务重、时间紧的形势下精心组织召开的,体现了该院积极为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着眼促进咸阳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意识。(供稿单位: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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