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1日召开的河北法院中院院长会上,河北高院下发了一份在全省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标志着该项活动正式启动,拉开了河北法院新年度的工作帷幕。
在活动实施意见中,河北高院提出了“全省法院审判质效综合指数超过全国法院平均水平”的年度新目标。成立了“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高勇任组长。意见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要在狠抓执法办案上创先争优;二要在深化司法效果上创先争优;三要在推进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四要在夯实基层基础上创先争优;五要在加强司法保障上创先争优。
河北高院提出,2011年全省法院的总体思路将以开展“创先争优达标年”活动为总抓手,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努力使全省法院整体工作水平进入全国法院先进行列,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作者:吴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