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法院资讯 > 地方法院新闻
海南高院成立环境保护审判庭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1-24 23:30:00

  为适应海南生态立省和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近日,经海南省编委批准,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正式成立。
  环境保护审判庭的主要职责是审理海南省辖区范围内涉及水资源污染、空气污染、放射性污染、噪声污染和环境破坏等各类二审民商事案件(含资源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涉及因环境保护方面不服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发生的二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行政机关因不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而发生的行政不作为诉讼的二审行政案件;审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国家赔偿的二审案件;负责全省环境保护审判工作的调研和指导,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综合治理。
  环境保护审判庭的设立有利于海南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将为实现国际旅游岛六大战略定位和目标提供积极有力的司法保障。(作者:曲永生 许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