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1日召开的福建高院传达贯彻全省“两会”精神大会上,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健全“两会”工作机制,以更加扎实细致、富有成效的工作回应全体代表、委员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关切与期待。
刚刚闭幕的福建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法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对过去一年福建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法院工作抓得紧、做得好、干得好,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形象提升。同时他们还积极为法院工作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与建议。
为落实大会决议,切实回应代表委员关切,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马新岚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采取开门办理、上门办理、调研座谈、邀请旁听、当面答复等形式,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明确办理要求和时限,明确反馈方式和渠道,逐一细化分解,逐一交办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把联络工作与办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落实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监督执行、参与接访、视察法院等制度,及时有效地听取和办理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保持与代表、委员的日常性、经常性的联络和沟通。
马新岚强调,全省法院要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认真落实大会通过的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围绕促增长、调结构,认真谋划制定各项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围绕统城乡、惠民生,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围绕深改革、大开放,切实把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和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司法审判中,围绕保稳定、增和谐,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推进实施“十二五”规划,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完成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作者:何晓慧 林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