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中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辽宁省、丹东市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采取“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防结合、务求实效”的工作方针,制定了全市法院开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丹东中院成立了全市法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全市法院系统积极开展专项行动,高质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各种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全面提升了该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规范市场秩序的水平。
近年来丹东市侵犯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多发趋势,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呈如下特点:一是著作权侵权以网络和计算机软件侵权为主,侵犯的对象多为计算机软件和影视作品。二是商标权侵权侵犯的对象多为国内驰名商标或国外著名商标。三是侵犯商业秘密和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农药纠纷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特点,该院党组要求将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为今冬明春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具体做到:一要打破常规,对侵犯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优先处理,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二要严格适用法律,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性。三要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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