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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积极开展司法巡查工作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2-12 22:49:00

  2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制定《关于落实廉政监察员制度的实施办法》,建立《廉政监察员工作档案》,设立司法巡查办公室,认真开展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从现在起,年内选择3个分、中院开展司法巡查,对其领导班子、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
  新疆在部署2011年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细致安排巡查监督,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1月23日,高院主要领导与各分、中院主要领导签订了廉政责任书,要求各分、中院设立司法巡查机构,仔细梳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开展司法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管理、严明纪律,为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可靠保证。
  新疆高院党组要求,全区法院都要通过有效的巡查监督,自我防范、自我纠错。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坚持狠抓落实不放松;促进司法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以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新疆高院和各分、中院均从强化自我监督和主动接受监督入手,促进司法作风建设。对内,认真学习贯彻《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将这些规范要求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个岗位、每个阶段和每个环节,内化为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职业信仰,外化为审理每一起案件的具体实践。对外,认真组织开展走访基层,各族群众评议法院、法官活动;真情倾听各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记者:王书林 通讯员:吴玉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