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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公开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2-14 22:38:00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月12日召开的“全省法院以司法公开为平台大力推进司法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对外公布,广东高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公开工作一起部署、一同推进,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廉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广东高院、深圳中院、广州萝岗区法院、东莞第二法院和广州海事法院等5个法院已经被确定为全国1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范围内。广东高院为此专门制订下发了《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的规定》。
  广东省纪委派驻广东高院纪检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法院依法全面公开审判执行权运行的流程、时限和结果,让当事人可以合法、便捷地查询到案件的进展状态和处理结果,可以在案件执行到位后在固定的期限内得到属于自己的执行款,就能够以最大限度地公开来减少人民群众的疑虑和不信任,减少权力寻租、暗箱操作和外来干扰。”
  为保障司法公开制度的真正建立和完善,广东法院还将以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基本平台,实现司法公开工作管理信息化、网络化;进一步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司法的工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广泛地参与“百案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活动,让更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法院工作、监督法院工作。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在媒体业迅猛发展的今天,人民法院要勇于、善于利用媒体和其他舆论平台,及时、主动地公开司法,特别是对社会广为关注的一些热点案件、热点问题,要运用新闻发言人制度、与媒体合办栏目等方式,把司法通过媒体公开给社会,争取在接受监督中得到改进、得到理解、得到认同;要积极通过裁判文书上网公开、与网民对话、庭审网络直播等方式,更好地接受监督和检验。(记者:林晔晗 通讯员:裘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