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辽宁大连中院紧紧把握人民法院服务发展、保障民生和自身建设的三大重点工作任务,努力从四个方面实现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一是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取得新进展。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妥善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保障和促进民生改善。实施司法审查,监督社会管理,探索构建行政审判协调新机制。参与综合治理,调控社会秩序,促进跟踪帮教、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管理制度建设,实现从被动办案向主动服务的观念转变。
二是坚持为民司法,在便民利民和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业绩。加强民意沟通,回应社会诉求,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网络直播常态化、庭审录音录像全程化、公众查阅档案网络化等举措,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积极推进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在提升审判质效和管理水平上取得新突破。突出抓好开庭、合议、宣判等重点审判环节,做好判后答疑,以审判管理保质量、促效率。继续抓好案件评查,强化责任追究。注重基层建设,完善基层法院工作考核办法,大力推进全系统、全过程的审判管理,全面提升审判水平。
四是坚持廉洁司法,在队伍建设和素质培养上取得新成效。不断完善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和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自觉接受监督,落实监督工作责任。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培养法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加大查办力度。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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