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6月开始,上海崇明法院每年举行一次“百案庭审观摩”活动,由院长挂帅,下设三个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从网上了解开庭排期情况,然后随机选择案件进行观摩以确保真实。
崇明法院民三庭法官周健坦言,以前他认为庭开得再好,也是摆架子,决定裁判的实质性环节有时可能并不在庭审中具体展开。这一想法令他对开庭产生了些许松懈心理,一个案件有时开庭两次甚至三次以上。前不久,他开庭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开庭时院长前来旁听。休庭后,院长当场就合议庭发问的针对性问题、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举证条理清晰与否、分配举证责任是否合理、对双方争议焦点归纳是否符合庭审用语等作了点评。被观摩的过程犹如考试,被点评时感觉就像考完试后老师现场批改卷子。几次被观摩点评后,周健的想法有了变化。
院长观摩点评在先,崇明法院研究室随后跟进,对发现的一些共性问题和优秀庭审进行汇总,并归纳为几类做出书面简报,旨在督促各业务庭和承办法官整改存在的问题,同时借鉴吸纳他人的优点。
“一期活动结束后,我们对庭审准备工作充分、驾驭庭审能力强的法官予以一定的表彰,再由这些法官以示范庭的形式让其他法官观摩,激励全院干警学先进、赶先进、促审判、创一流。”院长倪春南介绍说。
观摩庭审形成制度化引起了法官对庭审的高度重视。2010年上海法院18项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数据中,崇明法院有15项在全市法院平均线以上,其中与庭审质量直接有关的一审服判息诉率、上诉率、当庭裁判率等均名列前茅。(记者:屠少萌 通讯员:陈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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