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月18日召开的执行工作会上介绍,今年湖南法院将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通过遏制民事执行中的规避行为,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湖南高院就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全省法院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统一专项执行行动、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发挥联动威慑机制的作用,探索循序渐进的方法,并加大对反规避执行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二是要严格依法办案,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减少涉执信访案件的发生。三是要建好班子,管好队伍,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四是要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努力探索全省民事执行工作的新体制。
会议还就《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作者:向曼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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