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推出一项名为“主审法官负责制”的全新审判机制。今后,石景山法院的审判工作将全部由院内选任的23名“精英型法官”带队,以审判单元小组的模式开展,并由主审法官对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全权负责。
所谓主审法官负责制,就是将审判权集中赋予那些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精英型法官,同时每一位主审法官配备若干审判人员,形成审判单元。审判单元的成员在主审法官的指导下开展审判工作,协助主审法官审理各类案件,主审法官对承办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负全责。
据石景山法院院长王忠华介绍,这次审判资源的重新配置,就是要改变过去“案件逐级审批,责任任务分散”的局面,主审法官集中行使审判权并承担办案责任,既发挥优秀人才在经验和能力上的优势,又确保司法裁判处于独立又不失控的状态,从而达到司法审判质效齐升的目标。(记者:李松 黄洁)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45号
|
京ICP备050230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