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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基层法院增设诉前联调工作室
  • 来源:法制日报
  • 发布时间:2011-02-24 22:59:00

  2011年,广东省将陆续在全省各区(县)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增设诉前联调工作室,各种民、商纠纷案件须经过诉前联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立案程序。
  法律虽然设置了一审、二审、申诉再审等多个司法程序解决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耗时较长、不利于快速化解纠纷。广东省实施的“诉前联调”是指社会矛盾纠纷进入人民法院时,法院先引导当事人前往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或非诉讼调处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入法院诉前联调工作室,由法院联合公安、检察、司法、国土等部门联合调解。此举既可以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和节约纠纷解决成本,又可以提高纠纷化解的及时性与实效性。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介绍说,广东推行“诉前联调”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近两年来,广东全省各县(区)、乡(镇)和村(居)全面建立了以综治信访维稳中心为主体的三级综治信访工作平台,形成了基层政法、综治、司法行政、信访、维稳等职能部门力量整合、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新格局。截至2010年底,广东全省三级平台已受理矛盾纠纷410700余件,调解385700余件,调处成功率94%。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是作为试点的基层法院,该院立案大厅的诉前联调工作室,是专门为诉讼前进行调解的当事人准备的。2010年,南海法院共有6846起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机制达成调解协议,最后法院予以司法确认。其中包括劳动纠纷5279件,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1315件,其他纠纷252件。 
  据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介绍,诉前联调工作的开展主要集中在县一级,以人民法院为基础,在全省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具体负责联调工作的开展。诉前联调工作室由县一级综治办主任牵头,日常具体工作主要由法院工作人员负责,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协助。人民法院在开展诉前联调时,根据个案需要,可由诉前调解工作室统筹协调,联合各方力量开展调解工作。对于没有县一级建制的东莞、中山,除了在基层法院设立诉前联调工作室外,可在纠纷较集中的人民法庭设置诉前联调工作室。(记者:邓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