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三清一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福建高院将继续加大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执行积案、行政申诉上访案件和案件评查(简称“三清一评”)工作力度,全面巩固和发展工作成果,实现存量下降、增量控制的良性循环。
据悉,截至2010年底,福建全省法院分别清理了信访积案的86.62%、执行积案的87.14%、行政申诉上访案件的95.06%,评查案件3561件。去年,全省新收信访案件数同比下降20.93%,促进了一批涉诉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福建高院院长马新岚在会上要求,全省法院要继续全力开展“三清”工作,在定期接访的基础上,把重点问题接访和带案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形式,强化接访责任制,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要细化制定时间进度表,落实“路线图”、“进度表”,强化定期考核通报,确保清积工作整体推进;要加大清理过程中的调解协调力度,落实涉诉信访救助资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合理诉求解决到位、错误裁判纠正到位、思想教育疏导到位、实际困难帮扶到位。案件评查活动要将涉诉信访案件作为重点,对评查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认真研究治本对策,开展重点整改。
马新岚同时要求,要把推进“三清一评”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以“三清一评”为抓手,健全完善领导接访、联合接访、调解衔接、公开听证、案件评查、困难救助、责任查究、无理访案件终结退出等工作机制,着力抓好法院自查、交叉评查、重点抽查、责任倒查、纠错整改、定期通报、办案质量管理等环节的制度建设,实现存量下降、增量控制的良性循环,推动清积评查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记者:何晓慧 通讯员:林 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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