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省法院建立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的做法在江苏省“两会”上受到代表、委员赞赏。据介绍,江苏全省各级法院把行政审判放到加强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全局中去谋划,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独特优势,在强化个案监督的同时,针对某一时期、某一领域内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促进行政机关全面提高执法水平,以此成为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长效机制。
早在2005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进行调研,并向省委提交了《关于江苏行政执法现状、发展趋势及对策的报告》。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如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和评价机制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江苏省委领导对《报告》高度重视,要求有关机关就报告中所指出的问题,拿出具体方案,切实加以解决。
江苏全省自2010年初起普遍建立了覆盖省市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制度。全省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引发行政争议的突出问题,及时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提交专项报告。(记者:娄银生 通讯员:陈 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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