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白山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确立的“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的指导精神,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着力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白山中院从完善“110”运行机制入手,加强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一体化工作。以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为平台,成立了由执行局和法警支队组成的快速反应队伍,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行力量、执行装备和执行信息资源统一调度使用。采取提级、交叉、指定执行以及大要案统一执行等方式,努力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加强分权制衡,将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分开,在执行局内部分设四个处。实行“分权制衡、分段执行”的新的执行模式,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使执行审查权、执行实施权、执行分配权、执行裁决权有效分离,由不同的内设机构人员行使,达到各部门相互协调,彼此配合,分权制衡,实现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确保执行程序的公开、公正。通过强化内部监督,促进执行案件整体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升执行员依法执行的水平和能力,增强责任心。通过完善执行权分权制衡机制,实现执行机构内部划分的科学化,在制度设计上防止因权力滥用而产生腐败。另外,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实施权行使,能建立公开、公平、科学、高效的执行运行机制,克服以往执行机制机动性差、威慑力弱、执行力量松散等现实弊端,从而进一步加大了执行工作力度,促进了执行工作的文明高效,确保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作者:孙启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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