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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院长应勇: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3-14 23:09:00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在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指出,报告总结去年工作全面、客观、实在,立足自身工作,数据翔实,分析全面,实事求是,工作措施切实可行。
  应勇说,从三组数据可以看到法院工作的明显成绩。第一组数据:全国各地法院受理案件1170多万件,如果按一个案件两个当事人算,就涉及近3000万人,这是一个很大的量;第二组数据:审限内结案率为98.51%,标的额达到15000亿余元,审判效率明显提高;第三组是服判息诉的数据:一、二审服判率98.26%,保证了较高的审判质量。
  应勇建议,一是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依法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职能作用。在我国已经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实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显得更加繁重和紧迫。二是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法制的统一,人民法院要在统一法律适用上做出更大的努力。法制的统一既包括立法的统一,还包括司法的统一。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方面负有重要责任,集中而具体的体现就是在司法活动中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三是法律的力量源于权威,源自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人民法院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到确保司法公正上。法律的权威有赖于司法权威的确定,而司法权威必须以公正司法为基础,公正是司法永恒的主题。只有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法律被信仰,法治被崇尚,法律才有权威。(记者:沈 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