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年来不断拓展审判工作前沿阵地,截至目前,新建规范化基层人民法庭294个,基层法庭数已达到344个。
甘肃高院透露,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窗口,甘肃省的基层法庭承担大量民事案件的审判和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不仅审理大量的民事、经济、刑事自诉案件,还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各种矛盾纠纷,并参与所辖乡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重大作用。
2010年,甘肃在加快基层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改善基层法庭办案条件的同时,加大对基层法庭庭长培训力度,并通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经验交流、案例评析等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法官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另外,甘肃在庆阳、陇南分别设立了林区法院,其中,庆阳林区法院的两个标准化法庭已经建成。2010年,两家林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6件,为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记者:周文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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