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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中院整合四项资源推进执行工作改革
  • 来源:吉林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3-31 00:49:00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吉林省吉林市中院执行局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理念,整合四项资源全面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强化执行和解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活动,力争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整合执行局内资源。进一步优化内部职能配置,结合本地区、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探索、推广“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新模式,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加强执行局内各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行执行异议案件调解撤诉工作,深化信访申诉案件审查处理工作,加强与执行案件承办人的沟通配合,多角度、全方位地保证案件的顺利执结。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执行错案和瑕疵案件分析制、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把案件质量关,明确执行干警在案件执行程序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应当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把对执行人员的绩效考核转变为质效考核,真正促进案结事了。
  整合院内资源。探索建立“大执行”工作格局,实现“立、审、执”协调配合。严把立案关,强化财产保全措施,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将调解原则贯彻始终,坚持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刑附民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调解力度,强化执行和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
  整合系统资源。进一步健全上下级法院执行系统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中院执行局的监督、管理、指导作用。加强个案监督和执行工作评查,实行定期排名通报制度,加大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考核力度。强化法律适用指导,统一执法标准。
  整合外部资源。加大推动执行联动机制的施行力度,发挥市委政法委的协调领导和执行联动工作会议的作用,加强与其他联动单位的协调配合,在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执行联动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方式,切实解决执行难点问题。(作者: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