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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授予67个法院“无执行积案法院”称号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4-01 00:41:00

  3月29日,陕西省委政法委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通知,授予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个中级法院、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等63个基层法院为“无执行积案法院”。至此,陕西省55.8%的法院实现无执行积案,超出2010年创建目标15.8个百分点。
  2010年,在全省各级党委政法委的组织协调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全省各级法院受理43344件执行案件,执结42137件,结案率达到97.22%,同比提高2.23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达74.08%,同比提高15.97个百分点;执限内未结案件1207件,同比下降54.6%;执行申诉信访案件324件,同比下降60.7%。执行工作呈现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上升、执限内留存案件和执行申诉信访案件下降的“两升两降”态势。通过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司法权威,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记者:朱云峰 通讯员:杨建军 张克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