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林业审判职能整体向资源环境审判职能转换,做优资源环境审判司法品牌,促进三明生态文明建设。福建三明中院决定2011年4月开始在全市两级法院林业庭(资源环境庭)开展“绿色司法 服务生态”活动。
活动主要围绕“六个十”展开:一是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疑难问题研讨等岗位练兵竞赛,评选十佳资源环境办案能手,促进资源环境审判上新水平;二是在各类林区、景区、园区、矿区、水域、自然保护区至少新设十个巡回法庭,做优资源环境巡回审判;三是协调各方在全市至少建立十个生态复绿管护基地,拓展保护生态环境渠道;四是在全市创建十个资源环境纠纷调处中心,健全诉前调解网络;五是着力打造复绿管护、量刑规范化改革、资源环境纠纷巡回审判、诉前调解、资源环境侵权公益诉讼、服务林改、服务旅游等司法品牌,在全市发布十个资源环境精品案例;六是利用三明法院网“民意沟通信箱”开通资源环境司法服务热线,发放便民联系卡,在资源环境纠纷调处中心、巡回审判点设立司法信箱,畅通社情民意沟通互动平台。要求两级法院加强组织领导,突出特色亮点,重视调查研究,抓出成效品牌。(作者:王文光 吴春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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