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全国法院第五次教育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要求,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新的五年教育培训规划,抓紧制定《2011—2015年浙江法院教育培训规划》,要进一步完善培训体制和机制,在2010年度完成培训7076人次的基础上,力争尽快实现浙江三级法院1.1万余人全员每年受训的目标任务。今后对人民陪审员的上岗和续职培训、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新法律和司法解释出台后的适应性培训等,将由各中院为主负责培训。注重运用案例教学法,丰富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专业条线培训班时,把部分教学案例汇编成《法官培训案例选读》。要积极通过巡回培训、网络培训、视频培训等方式,让广大干警有更多机会自主选择培训。(作者:余建华 孟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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