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司法公正,近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办法规定,全州两级法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逐案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本院审(执)结的一审、二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执行案件、再审案件、涉诉信访案件、减刑假释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等进行严格质量评查,并将评查结果于下季度前10日内书面报中院案件质量办公室。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将根据得分划分为4个档次。该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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