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四个方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辽宁高院以建立健全法院系统党建指导机制为契机,不断完善全省法院系统党建工作“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和“一个中心两条线”的党建工作格局。
《意见》指出,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切实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法院干警思想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强化党性观念、党性修养和党员意识,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占领司法意识形态阵地;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做好对领导班子建设考核评价,培养使用好辽宁省审判专家、审判业务骨干及岗位能手,探索法官分类管理工作新方法,把职业道德教育列入党员干警培训规划;全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要健全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辽宁高院和各中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抽出1个月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法院调查研究,充分发挥特约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健全网络举报受理、违纪线索核查、重大案件督办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要不断优化基层党支部设置,完善组织生活制度,把编外人员中的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体系,要把下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人员与待遇、职业与物资、资金与安全保障作为法院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主动作为、大力协调、保障到位。(记者:张之库 通讯员:严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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