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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院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发文 加强全市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发布时间:2011-04-14 01:08:00

  日前,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人民法院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通知》,就健全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指导机制和完善基层法院基层党组织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要求,要充分发挥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优势。重庆高院党组要在坚持以地方党委管理为主的前提下,积极协助地方党委及有关部门加强全市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工作,把指导下级法院机关党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建立条块共管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使法院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与审判业务工作、党员队伍建设与法官队伍建设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实现机关党的建设与法官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市高院政治部要加强与各地党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法院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通知同时对基层法院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提出了具体要求。通知规定,全市基层法院一般设立机关党委;党员人数不足50人的,可设立机关党总支。为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党总支)书记,一般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兼任,副书记可由院政治处主任或纪检组组长兼任,机关党委(党总支)具体工作由政治处承办。(记者:谢晓曦 通讯员:王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