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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延平法院“三不”工作法帮教少年犯
  • 来源:福建法院网
  • 发布时间:2011-04-15 00:09:00

  近年来,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不断探索帮教少年犯的新途径、新方法,注重维护少年犯合法权益。
  延平法院整合各方力量开展对少年犯帮教工作,积极探索针对少年犯审判的特点,坚持做到庭前、庭中、庭后“三不”工作方法。一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阅卷后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及其社会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没有与被告人见面,了解他们对犯罪问题的认识,并进行有效心理疏导的不开庭。二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对有被害人的案件,没有达成和解协议的不轻易下判,对可以判非监禁刑的少年犯,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不松手,回归社会后思想出现反复或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得到落实的不松手。
  法院通过庭审中的“三不”工作法,既找出少年犯走向犯罪的原因,有利于进一步帮助他们认识到自己所犯的罪行,又能为少年犯日后积极改造,重新融入社会打下基础。7年来,该院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487件涉案的1120人中,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 315名少年犯得以继续在校学习或考上高中、职业学校,有3人考上大学,有70多位新生少年找到工作。(作者:周善勇 詹红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