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高院研究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的意见》,明确要求全省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努力增强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共十四条,分别从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决议》精神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接受人大的监督,用《决议》精神指导和推动全省法院各项工作;坚持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确保司法权正确行使;加强组织领导和正面宣传,确保《决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取得实效等四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意见》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问题,全面提升全省法院服务大局的水平、为民司法的水平、改革创新的水平、公信司法的水平和队伍建设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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