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全省法院落实五项制度、加强源头治理、集中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暨现场交流会上公布,黑龙江法院树立源头治理和办案信访一体化理念,坚持谁办案谁评估风险、谁办案谁化解纠纷,建立“三位一体”信访责任机制,举全省法院之力,采取超常举措,促进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事要解决、案结事了”。这标志着黑龙江法院为期9个月的集中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信访的源头在办案,信访的责任在法院,化解信访的任务在法官。围绕这些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的关键节点,黑龙江法院按照院长、分管业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办案法官四个岗位、战线和本院两个层次,创新推出了“总负责”、“直接负责”、“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信访责任机制,构建起了纵横相连、全员联动的网格式工作格局。“总负责”,就是各级法院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对信访工作负总责;“直接负责”,就是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赔偿等以部门为单位,由分管副院长、部门负责人对本审判业务部门信访案件负直接责任,并对战线负对下督导的责任;“具体负责”,就是办案法官负信访案件的具体责任,信访接待部门负管理、梳理、交办、督办、首问、案件终结呈报、法外救助责任,真正把涉诉信访五项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解决涉诉信访问题。(记者:唐凤伟 通讯员:段春山 邓 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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