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法院系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原则、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是人民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形式和重要义务,对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甘肃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全国、省及地方“两会”要求,紧密结合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及自身工作实际,全力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各级法院要将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主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检查过问,亲自督办落实。要统筹调配工作力量,保证有足够的人力和精力从事办理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紧密结合实际,强化落实办理措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把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下级法院和部门工作的考核内容,实行办理工作责任制、登记备案制和内部情况通报制等制度。要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制定落实办理措施,凡是有条件解决的,要制定方案,尽快处理,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要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加大对意见建办理工作的跟踪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确保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甘肃各级法院要对人大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梳理,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比较重要的问题,要确定调研课题和调研方案,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过程中,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和沟通,着力提高意见建议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要切实做好办理情况的答复工作,态度要积极,方法要得当,尤其对办理结果与代表意见不一致或者年内无法办结的,必须采取当面答复的形式,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努力争取人大代表的理解和认同。(供稿单位: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通讯员:王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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